很多朋友喜歡聽音樂,當然我也是,否則最近也不會寫那麼多和「超級星光大道」有關的文章了,但是要在Blog播放或分享音樂,可得注意以下的訊息了! 雖然喜歡音樂本身沒有錯,但是請大家要特別重視著作權和相關詞曲創作人的權益,以免帶來不必要的困擾,甚至被取締或吃上官司。IFPI在2007年【五月份】網路搜索及關站案件達到26件,如果累計今年一月份到五月份的案件數,則已經遠遠超過120件了;其中更有一些案件,部落格或論壇的站長被控以重製罪論處有期徒刑,我想大家不能不當回事,一定要特別小心謹慎! 在此也要感謝熱心的部落客anbr(熊),更是特地打電話去IFPI跟MUST(詞曲人創作協會)詢問相關細節: 要在網誌上放歌可以,但是你要付兩個地方的錢: 1.是歌手的版權費,這個我沒問IFPI要多少錢?但是相信有一定價碼,像我放星光大道,他說不是原聲原影,所以不用付。 2.詞曲版權費,這個是付給must,一年3000。 但是千萬不要公開讓人download,這個價碼比襯底音樂高太多了!超過20倍,一首八萬! 還有,為什麼有人網誌只放歌沒download還是被抓?他說是數目太大了,放太多首歌了!所以,提醒大家使用者付費。有用人家的東西還是要乖乖付錢啦,不然就不要放。 順便補上自由時報之前的報導,給大家參考: IFPI 四月份公布的重大案件取締報告,遭搜索的四十四個網站中,無名小站佔了十七個,Yahoo!奇摩也有十個,Hinet Xuite六個,而Sina部落格則有一個,只是孫姓高職生是第一個被判刑的侵權部落客而已。 IFPI秘書長李瑞斌說:「其實從去年到今年,我們平均每個月舉發的案例都有二、三十件,我們一直持續在做,只是大家沒報導而已!」
復古風, originally uploaded by vista. 聽說今年的中文网志年會,要在十一月的北京舉辦。可端午節都還沒到呢,我的一顆心卻已經流浪到北京了…… 想去看看車東和yezi這兩位網友今年誕生的寶寶(不過一在北京、一在杭州),見見許多老朋友。心中的想望就這樣,一天一天地。 積累。
今天下班,從家人那兒收到一封快遞送來的信,打開一看原來是一張「網路高峰會 遇見陳士駿座談會」的邀請函,真的很感謝我之前的老闆贈票啊! 不知道有沒有朋友這週六也要去聽YouTube的陳士駿和國內資訊界大老們的座談啊?如果有的話煩請留言,也許我們可以在會場上相認一下。 嗯,再次感謝Sean:) 網路高峰會 遇見陳士駿座談會 時間:6/9(星期六)AM 9:00-12:30 地點:台北國際會議中心
我知道「星光熱」已經紅火了至少一兩個月,我也承認自己關注了一個多月、寫了好幾篇有關「超級星光大道」的文章,已經有點欲罷不能的感覺,不過昨天本站的流量實在令人吃驚。 謝謝CoolPeter、啪啦站長的關切和指點,也謝謝艾德介紹我使用HiStats,更要感謝所有透過搜尋引擎連到Vista 2.0來收看「超級星光大道」文章的朋友們! 單日PV超過五萬,就像是沙灘上的一個足跡,當星光熱浪襲來,我已深刻在心……
最近這陣子有很多老牌的網路廣告公司,諸如從網路泡沫時期最有名的DoubleClick到24/7 Real Media,紛紛被Google、微軟等大型企業所網羅、收購,顯見廣告市場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。 至於在部落格廣告的部份,也看得出來國內外陸續有一些動態,比方中國的Feedsky推出話題廣告;臺灣這邊,繼BuzzShare之後,最近又有一家名為BlogAD的部落格廣告聯播網面世。 BlogAD是以「聯盟」的概念將全台灣的部落格結合起來,重點不在於各個部落格的知名度,而是整個「聯盟」結合起來的產能以及BlogAD的專業行銷顧問為您量身訂作的廣告方案。知名度不等於效果,只有針對媒體本身的獨特優勢打造您的廣告形象 ,才能在您花的每一分廣告預算中得到最理想的投資報酬。 BlogAD和之前其他的部落格廣告公司比較不同的地方在於廣告模式,除了點選廣告的利潤計算之外,還新增了以秒計費的model。簡單來說,以秒計費的方式強化了訪客滯留廣告網頁的時間計算,換言之也就是保障廣告主,以免太多的「路人甲」點選進去之後就關閉網頁。 如果大家還想多了解這家部落格廣告商的特色,也可以參考CoolPeter的介紹。最後,如果您有興趣想當我的下線,歡迎從這裡點選連結去申請。 當然,這完全不勉強的唷!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也。
今天早上在逛PTT的超級星光大道板時,忽然看到米粒的部落格,連過去之後首先映入眼簾的是米粒幫林宥嘉所繪製的MSN大頭貼。哎呀,不看則已,一看卻看出了迷幻嘉的特色,米粒同學真厲害,能夠捕捉到Yoga的神韻。 再往下看,發現米粒也繪製了楊宗緯和蕭敬騰的大頭貼,兩人猜拳的那個橋段雖然曾在別的漫畫中看過,但我還是被米粒的創意給逗笑了。 我發現臺灣擁有繪畫天份的朋友真不少,米粒的作品讓我聯想到老吳的米滷蛋,但我很高興米粒能夠另闢蹊徑,畫出自己的風格來。 所以,我要在此跟大家推薦米粒的部落格,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過去逛逛! PS:我發現米粒也把王建民畫得維妙維肖呢,棒球迷也一定要去瞧瞧呢!
今天早上才去了一趟醫院,回到家已經快要一點了。看著窗外下著毛毛雨,心情也跟著低宕。 本來有點不大想出門,但想到Ricky的邀約,於是還是搭車來到民權西路捷運站,在那附近的咖啡廳參加了一場部落客聚會,認識許多新朋友覺得很開心。這兩年,部落格隱然掀起了一陣書寫的風潮,我也很高興看到許多朋友願意分享生活中的所見所聞,哪怕是一瞬間的感動,我想那都是美好的! Andy、不路和Ricky辛苦籌備這場聚會,在此一併謝過。雖然與會朋友不多,但我反而喜歡這樣的安排,也許比較能夠和每位朋友都達到互動吧! 其中,我對橘子阿潔這個大三女生的印象也很深刻,只是沒意想到以商科聞名的致理,這幾年也成立了多媒體設計系呢!阿潔的聲音很有立體感,她在台藝大的校園廣播電台裡有主持一個節目,給我感覺是一個很陽光的女孩!
看好Web 2.0趨勢的美台華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為訴求,將陸續推出強調原創精神的各類型部落格平台,第一個訂於5/10舉辦開台記者會的「V-Blog原創影音部落格」,首創雙重加密功能,防止網友複製轉載他人創作,並設計獨特的回饋機制,讓個人創意更有價值。 摘自 「V-Blog原創影音部落格 讓創意更有價值」開台記者會邀請函 標榜著保護智慧財產權和玩部落格也能賺錢的V-Blog原創影音部落格,於昨天下午舉辦開臺記者會,正式與網友們見面。 美台華甸行銷企劃部副理賴玉淑表示,有別於以廣告收入為主的免費網站,「V-Blog」將經營重點放在服務使用者,故採「使用者付費」的模式,並藉由回饋機制,給予創作者實質的獎勵,依照影片被點選次數可獲得虛擬貨幣,並在網站中消費使用。 為了保障原創者的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,「V-Blog」也首創雙重加密機制,會員在部落格中上傳影片時,系統將會自動在影片開始前,加註個人化的中英文版著作權宣言,標明該影片的著作權歸屬,並限定使用「V-Blog」的播放程式觀賞,可避免被他人非法轉載盜用。 摘自 東森新聞報 「好康」和「分享」兩面大旗,在Web 2.0時代不斷飄揚,部落格的興起再加上YouTube的推波助瀾,讓影音部落格的發展來到最高峰。已經在中國大陸有過好幾場慘烈廝殺的影音部落格(Vlog)生存卡位戰,終於也將把戰火引燃到臺灣來了!影音部落格風潮再起,搭上「智慧財產權」和「部落格賺錢」兩大時興的亮點,看來最近部落圈會有「好戲」可看。 誰能奪下臺灣影音部落格的盟主地位,是Im.TV?Yam 天空?還是另有其人?也許未來的三個月就可看出一些端倪……
四個齒輪的HEMiDEMi, originally uploaded by vista. 這兩天聽到法洛猛兄的文章被抄襲事件,心有所感、忿忿不平,還來不及親自和法洛猛兄表達關心,就看到中時電子報的迅速回應和相關處理措施。 沒想到正準備要上HEMiDEMi推這篇「我被抄襲了,還是個掛名總監的媒體人抄的」文章時,卻讓我看到了神奇的現象。 原本推文時只有一個齒輪轉啊轉的HEMiDEMi,現在也加速了嗎?嗯,掛上四個齒輪開Turbo,感覺不錯唷! 加油,黑米!黑米暴走!
閱讀Herock所主編的「Web2.0周刊」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,幾乎在2005年剛創刊的時候就知道了。很佩服Herock這樣篳路藍縷走來,堅持到現在…… 最近,Web2.0周刊有了比較大幅度的改版,同時推出「Observer專欄」,令人耳目一新。我也在Herock的邀請下加入Web2.0周刊的行列,將以Observer(觀察員)的身份和來自中國大陸、香港與臺灣等地的朋友們一起關注Web2.0產業發展! 日昨,我在Web2.0周刊發表了一篇名為「Blog媒體的下一步:迎向個人出版時代?」的文章,雖然這篇文章並不是最近新寫的,但文中所描述的某些狀態拿到今天來看還是放諸四海皆準,提供給大家做個參考。 有時間的話,我會再為大家update「部落格出版」或「個人出版」的相關訊息。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