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肉部落格黃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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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 部落格很有趣,有人透過它找到人生旅程中的另一半(恭喜小兔和小黑),也有人經由它找到工作(聽說Schee就是如此);無論是交友或謀職都好,作為一個發聲的管道,部落格不該只是一個被消費的名詞或時髦的「假根」(好比部落格商務?)。
說到部落格帶給自己的驚喜,那可能不是一兩篇文章說得完的。前不久曾從我部落格上的留言板,看到來「認親」的留言讓我既驚且喜,萬萬沒有想到久違了的朋友居然透過部落格又連上線了。我印象裡一直認為留在美國發展的Nancy,原來已經回到台灣發展了,而且早在那三千人的Web2.0研討會會場上,我們極可能就擦身而過呢!
還好有部落格,才能讓我暢所其言;還好有部落格,讓我把斷了的人際網絡又連結回來。夜裡,Nancy和我在MSN上笑談部落圈大小事,也許是看我對某些人物都有所反應,於是她封了我個「人肉部落格黃頁」稱號,真是新鮮有趣。
妙哉所言!
Filed under: 心情手札
十一年前在椰林聊天室和Vista邂逅,十一年後這條網路線仍然繫著我倆阿!
生于web2.0時代何其幸運!
也許,這是老天給我的生日賀禮之一?
呵呵,我每次都留言不成功,先試一下:p
喔耶!成功了~^^來說說話!
我一直覺得網路很妙的地方,可以把我和你的緣份再重牽起來。還有明日報的柯南,竟是我們家小黑的大學不熟同學:p
然後又因為你寫的報導,把柿子拉回我生活裡^_^所以因此會跟小黑繼續人生的旅程,應該就和滴兒約翰和月亮喵一樣的感覺吧cc~
總之,真的很開心^+++^
的確喔,網路是很神奇的媒介。
想想我和小兔暌違許久,如今透過部落格又再度相逢!
另外,在這裡順便再次恭賀小兔和小黑訂婚愉快!
我想…
這就是緣分吧!^^~
潑個冷水,1999年開始有Blog的名詞以來,已經有七年歷史。
一直在談部落格這個工具,耽溺這麼久,似乎….
給Aoi,謝謝你的寶貴意見。
對於任何事件的耽溺,當然未必好或不好。
這篇日記算是一些心情與感觸吧:)
不過你說得很好,在此謝過。
明日我的路正遠,的確還有很多事物值得去探究。